鲁教职字〔2013〕37号
各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印发以来,潍坊市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今年11月11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的报告》(潍政呈〔2013〕82号,以下简称《报告》),在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待遇试点、制定职业院校校长专业标准、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中职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及统一招生平台建设等方面,作出相应工作安排,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实践。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的报告》(潍政呈〔201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