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年9月16日至22日是我国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借此契机,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1.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增强说普通话和用规范字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
2.认真学习普通话知识和技能,按照要求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使普通话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3.教师使用普通话授课,使用规范汉字板书。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更是教师的职业语言,说好普通话、使用规范字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4.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同学相互督促,积极纠正普通话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作业、课堂练习用规范字书写,不写繁体字、异体字以及不规范的字。
5.在工作、学习过程中,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彼此之间的交流应尽量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让普通话真正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6.学校各个部门主办的宣传橱窗、张贴的通知或告示,各个班级创办的板报、墙报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字、别字、繁体字,发现错别字及时改正,确保校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7.从身边的琐碎小事做起,不说粗话和脏话,在各种场合使用普通话和文明语来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为建立文明班级,文明校园献出我们的微薄之力。
8.系部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推普周校园文化活动。如开展主题班会、手抄报评比和普通话演讲比赛等活动,大家主动参与,在参与中提高,形成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树新风尚,“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学校一定会成为一个顺畅交流的和谐校园,一个开满文明之花的美丽校园!
菏泽医专语委办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