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资产清查,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管理情况、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账卡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二)为新校区搬迁工作做好准备,确保搬迁后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流失。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一)清查范围:全校各部门(单位),不含附属医院。
(二)清查对象:各部门、各单位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设施、在建工程、仪器设备、家具、车辆、图书、软件等。
三、基准日和清查内容
(一)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
(二)清查内容: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损失等情况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四、清查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准备阶段(2021年11月9日—11月14日)
1、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资产清查办公室。
2、制定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3、准备清查所用表格、材料。
4、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自查阶段(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2日)
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资产进行认真清点、核实,认真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于11月22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图书馆1623)。具体要求如下: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2.要逐台(件)进行核实登记资产分布情况、使用状况和完好程度等。
3.对有账无物、账物不符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清查后在表格中注明。
4.新校区搬迁准备工作:坚持“物尽其用,能搬尽搬”原则,对准备搬迁到新校区的资产在表格中备注,对不准备再搬迁的资产要说明原因。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9日):
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校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具体内容如下:
1.资产清查办公室派专人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核查、登记、建卡、调账、贴标签。
2.逐台(件)进行核实登记资产分布情况、使用状况和完好程度等。
3.对自制、校外赠送或调拨的固定资产,也要列入清查范围。对查不到原始价值凭证的账外资产、无偿调入财产、以及应重新作价的资产,应当如实备注说明。
4.对有物无账、有账无物、账物不符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清查后在表格中注明。
5.对各种闲置、待报废固定资产,将根据各部门提出的调配、报废申请,按照程序审批后进行处理,原则是先调配后报废。
6.清查全校所有房屋、土地、构筑物的分布及各部门使用状况。
7.对未经领导批准,被个人或别的部门占用的固定资产,要予以追回。
(三)汇总整理总结阶段(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0日):
1.经过全面清查后,资产清查办公室汇总此次资产清查结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
2.根据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
3.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各部门、单位在资产清查中的表现情况,对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配合。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资产清查办公室,安排专人与资产清查人员对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资产清查清查人员要认真学习方案及相关文件,并结合清查任务,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落实人员,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经费保障
本次清查工作所需费用等,由学校统一解决。
附件:1.菏泽医专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菏泽医专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
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一:
菏泽医专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齐云飞
副组长:谢 军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 淼 马国平 马建伟 王 旭 王安东 王克志
王学贺 韦 岩 石晓峰 代爱英 皮全民 任俊莲
刘观昌 刘学俊 闫长虹 孙 战 孙 敏 李 铮
宋恒国 赵文星 姚树密 郭树榜 曹兆华 董晓辉
谢明夫 樊祥民 戴 馨
附件二:
菏泽医专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谢 军
成 员:周 鹏 霍兴华 庞永冰 王又良 孙阿琳 皮继川 王 龙